熱氣球遇難者獲保險損害賠償 最高可獲90萬港元
而又由于人身保險屬于給付性的定額保險,也就是說,更為重要的是,保險公司不可因權利人已獲得侵權人的賠償而拒絕理賠,并且保險公司在進行理賠之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shù)臋嗬?。反之,如果確定被保險人是由于他人的過錯而導致人身損害或死亡,在獲得保險公司賠償之后,并不影響賠償權利人再向導致?lián)p害的該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如果一旦確定埃及熱氣球公司或其雇員(包括如熱氣球的檢查者、操作者等)在其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過錯(玩忽職守、不當操作等),并由其過錯而導致了游客的遇難,則這九名遇難者的賠償權利人還可以請求該熱氣球公司進行賠償。這一賠償并不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相沖突。
而我國香港的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針對埃及熱氣球運營公司究竟可以提起何種賠償請求?
從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上判斷,第一,在九名遇難者與熱氣球運營公司之間簽訂有乘坐熱氣球飛行之合同,此當無疑義,因此雙方之間存在有效的合同。而由于乘坐熱氣球失事,導致合同未能全面履行,并由此給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遇難者及其家屬造成人身及財產的損害,為此,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應可提起違約損害賠償之訴。第二,九名遇難者由于熱氣球運營公司職員即熱氣球操作人員操作不當、熱氣球公司對熱氣球自身安全性檢查不力或對于當時天氣是否適宜進行飛行判斷失誤(此為目前調查得到的可能導致災難的原因,包括而不限于其中任一成立),導致我國香港九名乘客遇難,這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因此,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應可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
接下來需判斷此二類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和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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